附錄3 |
中國標準刊號 |
中國標準刊號由國際標準刊號和國內統一刊號兩部分組成。
1 主體內容與適用范圍 1.1 主題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中國標準刊號的結構及其印刷與存儲格式,使在中國登記的第一種報紙和期刊的每一個版本都有一個唯一的標準編碼,為利用計算機或其他現代化技術進行報刊的出版發行和信息交換得到更高的效率和可靠性,也為圖書情報部門的報刊管理和服務創造方便條件。 1.2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今中國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正式登記的報刊和期刊。所有批準登記的報刊,不論其發行范圍如何,均可分配國內統一刊號。其中公開發行的報刊還可分配國際標準刊號。 2 引用標準 GB 2659《世界各國和地區名稱代碼》 GB 2260《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 3 中國標準刊號的結構 中國標準刊號(CSSN)一個以“ISSN”為標識的國際標準刊號(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ing,縮寫為ISSN)和一個以中國國別代碼“CN”為標識的國內統一刊號兩部分組成,其一般格式如下: ISSN ××××-×××× CN ××-××××/YY 例如:ISSN 1000-0097 CN11-1340/G2 3.1 國際標準刊號(ISSN) 國際標準刊號等效采用國際標準ISO 3297《文獻工作——國際標準連續出版物號(ISSN)》。 按國際表標準ISO 3297 規定,一個國際標準刊號由以“ISSN”為前綴的8位數字(兩段4位數字,中間以一個連字符“--”相接)組成。如“ISSN 1234—5679”,其中前7位為單純的數字序號,無任何特殊含義,最后一為位計算機校驗位,其數字根據前7位數字依次以8-2加權之和,以11為模數按附錄B所示的方法計算得到。在前綴ISSN與數字之間應空一個字距。 3.2 國內統一刊號 國內統一刊號以GB 2659 所規定的中國國別代碼“CN”為識別標志,由報刊登記號和分類號兩部分組成,前者為國內統一刊號的主體,后者為補充成分,其間以斜線“/”隔開,結構形式為: C報刊登記號/分類號 3.2.1 報刊登記號 一個報刊登記號為定長的6位數字由地區號(2位數字)和序號(4位數字)兩部分組成,其間以連字符“—”相接,亦即:報刊登記號=地區號+序號。 3.2.1.1 地區號按GB 2260所規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區代號給出。 3.2.1.2 序號由報刊登記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管理部分分配,各地區的刊號范圍一律從0001-9999,其中0001-0999統一作為報紙的序號,1000-4999統一作為期刊的序號,5000-9999暫不是使用。 3.2.2 分類號 分類號作為國內統一刊號的補充成分用以說明報刊的主要學科范疇,以便于分類統計、訂閱、陳列和檢索。一種報刊只能給定一個分類號。 3.2.2.1 期刊按《中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的基本大類給出,其中文化教育(G類)、自然科學(O類)和工業技術(T類)的期刊按該分類法的二紙類目給出(參見附錄C)。 3.2.2.2 報紙暫不加分類號。 4 中國標準刊號的印刷與存儲格式 4.1 中國標準刊號應印在每期報刊的固定顯著位置及版權說明位置處。它的兩部分可合在一起印刷,也可分開印刷。對于報紙,中國標準刊號印應在其刊頭下方,其中國國際標準刊號(ISSN)在左,國內統一刊號在右。對于期刊,中國標準刊號除應印在版權標識位置處外,還應將國際標準刊號(ISSN)部分印在封面的右上角,國內統一刊號部分印在封四下方。 4.2 對于不具有國際標準刊號(ISSN)的報刊,按4.1所規定的位置單獨印刷國內統一刊號。 4.3 對于向國外發行的報刊,允許在國際標準刊號(ISSN)之前加印中國國別代碼“CN” 如:CN ISSN 1000—0097 4.4 對于通過郵局系統發行的報刊,允許在國內統一刊號之前,加印郵政標識符號,但此標志不得視為刊號的一部分。 4.5 中國標準刊號各部分的印刷字體均不應小于13級照排字(新五號黑體字)。 4.6 當在計算機內部或機讀磁帶上存儲中國標準刊號時,可在國際標準刊號字段內省略ISSN及連字符,在國內統一刊號字段內省略CN及連字符,以節省存儲空間。 |
附 錄 A |
中國標準刊號的管理 |
(補充件) |
A1
中國標準刊號由國際標準刊號和國內統一刊號兩部分組成,國內統一刊號是中國標準刊號的必要成分。
A2 中國標準刊號的兩部分應以一種報紙或一種期刊為單位分別提出申請。申請時應持國家制定部門批準出版的證件。 A3 國內統一刊號由申請報刊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管理部門負責分配,獲得國內統一刊號并屬公開發行范圍的報刊可再申請國際標準刊號。 A4 國際標準刊號由國際連續出版物數據系統國家管理部門負責分配,一種報刊的國際標準刊號依據其識別提名唯一的確定。 A5 國內統一刊號中的分類號由期刊編輯出版部門參照附錄C提出方案,與申請登記時報送審定。 A6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管理部門像被批準登記的報刊法各報刊登記證,證上應注明發行范圍(公開或內部)及分配的國內統一刊號。 A7 ISDS中國中心國際連續出版物數據系統國家管理部門向申請獲準的報刊發給國際標準刊號(ISSN)分配通知書,并負責向國際連續出版物數據系統國際中心報送該刊的標準數據記錄。 |
附 錄 B |
國際標準刊號(ISSN)校驗位數字的計算方法 |
(補充件) |
1 取ISSN的前7位數字為基數
1 2 3 4 5 6 7
2 取8—2為各位數的加權因子 8 7 6 5 4 3 2 3 對應各位相乘 8 14 18 20 20 18 14 4 乘積相加 8+14+18+20+18+14=112 5 以模數11除和數 112÷11=10余2 6 以11減去余數 11-2=9 7 將所得余數加到ISSN的第八位(校驗位)1234-5679 當余數為10時,校驗位以大寫字母“×”表示之,若余數為零,則校驗位以“0”表示。 |
附 錄 C |
中國統一刊號采用《中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類號一覽表 |
(參考件) |
A 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 | Q 生物科學 |
B 哲學 | R 醫藥、衛生 |
C 社會科學總論 | S 農業、林業 |
D 政治、法律 | T 工業技術總論 |
E 軍事 | TB 一般工業技術 |
F 經濟 | TD 礦業工程 |
G 文化、科學、教育、體育 | TE 石油、天然氣工業 |
G0 綜合性文化刊物 | TF 冶金工業 |
G1 世界各國文化事業 | TG 金屬學、金屬工藝 |
G2 各項文化事業 | TH 機械、儀表工業 |
G3 科學、科學研究工作 | TJ 武器工業 |
G4 教育 | TK 動力工程 |
G8 體育 | TL 原子能技術 |
H 語言、文字 | TM 電工技術 |
I 文學 | TN 無線電電子學、計算技術 |
J 藝術 | TP 自動化技術、計算技術 |
K 歷史、地理 | TQ 化學工業 |
N 自然科學總論 | TS 輕工業、手工業 |
O 數理科學和化學 | TU 建筑科學 |
O1 數學 | TV 水利工程 |
O3 力學 | U 交通運輸 |
O4 物理學 | V 航空、宇宙飛行 |
O6 化學 | X 環境科學 |
P 天文學、地球科學 | Z 綜合性期刊 |